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4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调整情况及实行区域性或双边协议税率有关事项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自200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详见200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702017-04-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九九四年
税收会计、统计报表中增设指标项目的通知
(1994年3月21日国税发〔199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税务局: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4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4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调整情况及实行区域性或双边协议税率有关事项的公告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自200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详见200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70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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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已经2003年12月24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94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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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0号--关于为保证《关税条例》顺利..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0号关于为保证《关税条例》顺利实施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务院2003年11月23日发布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国令〔2003〕392号,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保证《关税条例》的顺利实施,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税款滞纳金的征收根据《关税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海关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63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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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已经2003年12月24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195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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