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进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209号)1999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1996年12月31日发布实施以来,个人携带外汇进出境的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规范个人携带外汇进出境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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