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威政发〔2001〕5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根据省政府《关于改革我省城市户籍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政发〔2001〕1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威海市区和荣成、文登、乳山三市市区范围内的无地(人均土地低于0.1亩)农业户口居民,按照实际合法住房所在地,统一登记为城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并按城市化要求编制、安装住所门楼牌
1332018-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