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水利工程水价核订及水费计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2月31日津政发〔1994〕9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水利工程水价核订及水费计收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发布,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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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24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水利工程水价核订及水费..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水利工程水价核订及水费计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2月31日津政发〔1994〕9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水利工程水价核订及水费计收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发布,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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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房产重估后如何计征房产税问题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房产重估后如何计征房产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二[1994]204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市局直属各分局鉴于本市纳税单位和个人在清产核资中,由于固定资产进行重估后,使房产价值增值较多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规定精神,经研究,现就房产重估后如何计征房产税的问题通知如下:凡按规定依据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纳税单位和个人在对房产重估并按会计制度规定记人固定资产科目的,一律从计征1995年度房产税时起,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季度内各月末帐面记载的房产重估值的平均数)扣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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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4年12月30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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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机关单位定点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治区机关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新政发〔1994〕10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为了确保《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自治区百万人温饱工程计划》的实施,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重新部署了自治区区级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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