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乡镇企业条例》的决定(2004年4月8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04年6月8日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自2004年6月15日起施行)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废止《沈阳市乡镇企业条例》的议案,决定自2004年6月15日起废止《沈阳市乡镇企业条例》
105201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