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5月21日珠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本市现代化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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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5月21日珠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本市现代化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64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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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8年5月21日珠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促进经济发展和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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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公共大巴专营管理规定(98)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公共大巴专营管理规定(1998年5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城市公共大巴专营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交通服务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59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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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防雷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防雷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府(1998)100号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气象管理规定》和有关法规,现就加强我市防雷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认识,把防雷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列为安全工作的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雷技术规范,定期检查防雷设施的安全,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雷安全工作
16120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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