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太原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的决定(1999年10月29日太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太原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太原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决定对《太原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护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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