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1995年8月18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第三章城市道路及其设施管理第四章城市桥涵及其设施管理第五章城市排水设施管理第六章城市防洪设施管理第七章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八章城市建设公用设施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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