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暂缓执行(87)财税协字第016号文的通知(1992年5月25日国税函发[1992]835号)广东省税务局:你局粤税发[1992]135号文收悉
1202017-08-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6号)
《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办法》已经2001年11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局关于暂缓执行(87)财税协字第016号文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暂缓执行(87)财税协字第016号文的通知(1992年5月25日国税函发[1992]835号)广东省税务局:你局粤税发[1992]135号文收悉
12020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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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一九九二年度中试产品项目免征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一九九二年度中试产品项目免征所得税的通知(1992年5月25日国税发〔1992〕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新疆):按照(89)国税所字第220号文规定,1992年度部分中央级科研单位向国家科委申报的中试产品免征所得税项目,业经我局审核,现将批准同意免税的项目通知你们,望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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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补充..
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补充通知(1992年5月23日人退发(1992)10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国发〔1992〕28号)精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人员增加离休、退休费的有关具体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是指本人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仍由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发放离休、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249201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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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提..
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提供“结汇水单”和“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年5月23日国税发〔1992〕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1991年4月,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税发〔1991〕055号《关于出口企业申请出口产品退税提供结汇水单和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既要提供或附送结汇水单,又要提供“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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