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1997]149号1997年10月17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092018-08-21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1号
关于发行2003版观音贵金属纪念币的公告
江苏省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办法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1997]149号1997年10月17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09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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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1997年10月17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决定对《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修改为:“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省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由省人大常务会主任会议从副省长中提名,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代理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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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访条例[失效]
江苏省信访条例(1997年10月17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公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密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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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97修正)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1988年4月27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0月17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和建设,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124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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