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建材、有色金属产品征免税问题的通知(1992年3月18日国税发〔1992〕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0〕012号通知规定对部分建材、有色金属产品给予减免税照顾,其中部分产品的减免税1991年年底期满
1522017-08-28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国土资源部令第24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建材、有色金属产品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建材、有色金属产品征免税问题的通知(1992年3月18日国税发〔1992〕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0〕012号通知规定对部分建材、有色金属产品给予减免税照顾,其中部分产品的减免税1991年年底期满
152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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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采用定期定率征收方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采用定期定率征收方法若干规定的通知(1992年3月18日国税发〔1992〕0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增值税纳税人采用“定期定率”征收方法的有关事项具体规定如下:一、增值税的“定期定率”征收方法,是指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的征收率,分期计算缴纳税款的方法
282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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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一九九一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一九九一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1992年3月18日工商企字(1992)第43号)各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办理一九九一年度年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年检范围: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由我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事业单位(含各类公司)
150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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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提高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的决定》的通知(1992年3月18日工商明电(199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最近作出了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的决定,这是继去年调整粮油统销价格后,为进一步理顺粮食价格体系而采取的又一项重大措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执行
1242017-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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