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全省中晚稻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府厅字[2002]14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2年秋粮收购政策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2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02年中晚稻收购工作,经省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继续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为切实保护农民种粮利益,我省对今年中晚稻继续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
2402018-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