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2008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08年7月31日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城市房地产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13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