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的核心是《专利法》。《专利法》的贯彻执行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专利代理人担负着宣传执行《专利法》的光荣任务。由于专利代理人是由经过专门法律培训的专业人员来担任,因此,在办理专利申请、异议、无效宣告和专利许可证贸易等项事务时,可以尽量使之符合《专利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避免违法和尽量减少各种不必要的纠纷。
在发生专利纠纷时,引起纠纷的侵权新闻大都涉及到复杂的技术问题。一般司法人员往往因此而感到棘手。在这种情况下,专利代理人就可以发挥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有利条件,协助司法人员弄清事实,使得专利纠纷得以正确解决。专利代理人还可以帮助专利权人了解和掌握侵权行为的发生,利用全国的专利代理联系网有效地进行监督,有益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开展技术贸易,租金专利的实施。
专利代理人又是专利实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专利代理人参与了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批准等各阶段的全部事务,因此,就获得了对专利的技术细节和技术指标、功能、用途及其法律状态的深入了解。同时,专利代理人又与专利情报系统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大量的技术市场信息。
因而,对于开展以专利许可证贸易为主要内容的技术贸易,专利代理人就成为发明人与技术应用方之间理想的中介人,起到沟通两者之间信息联系的桥梁作用。专利代理对各种法律有着较为全面的掌握,在开展技术贸易进行洽谈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充当法律顾问,对合同中各种条款的设定进行指导。使合同的订立更加正确、严谨、清楚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向外国申请专利必须通过专利代理。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来源: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