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城镇私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我市城镇私房管理,保障产权人的俣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根据有在法律、规定和我市住房制度改革需要,特制定我市私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2832019-02-09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经贸发展二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科技工作效能,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蚌政〔2017〕7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蚌埠市科技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8年11月27日
蚌埠市城镇私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蚌埠市城镇私有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我市城镇私房管理,保障产权人的俣法权益和消费者的利益,根据有在法律、规定和我市住房制度改革需要,特制定我市私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283201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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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城镇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具体办法
蚌埠市城镇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具体办法(一九八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政办〔1988〕31号发布)为完善我市市场体系,搞活房产交易,推进住宅商品化,维护房产市场秩序,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65201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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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蚌政〔2001〕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努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科学审批机制,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302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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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办法(试行)
蚌埠市城市管理领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办法(试行)二○○二年七月十日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具体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安徽省蚌埠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2001]243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10201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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