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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首页看看>>商标使用七注意
1、依法使用
不违背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标。注册是个什么样的标志就使用什么标志,注册在什么商品(服务)范围,就在什么范围内使用。
2、恰当使用
目的在于防止商标演变为通用名称。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标和臆造词作商标, 更要注意这一点。 ASPIRIN(阿司匹林)本是一件商标名称,但现已演变为一种药品的通用名称。恰当使用包括以下几项原则:
(1)将产品的通用名称与其商标一起使用。
(2)使用商标通告。
(3)以特别字体使用商标。
(4)以正确的语法使用商标。
3、突出使用
就是要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的显著位置。目前,多数企业不重视这一点,往往把商标设计得很小,象一个小钮扣似的,并放在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既不突出,又不醒目,商标形同虚设。
4、长期使用
商标信誉的建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在选择了一个好商标后,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切勿常常更换商标。尤其是商标有一定影响之后,更要坚持使用下去,图形、文字、色彩都不要变。
5、灵活使用
商标使用本身是门学问。商标使用得好坏,对企业的营销有很大的影响。精心研究商标的使用策略,最大限度地发挥商标的作用,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商标区分商品和服务的功能,对企业大有好处。不同的企业,由于其产品、市场销售形势等方面的差异,其商标使用方法是不同的。有的是企业只有一件商标,却使用在其所有的产品上;有的是一种商品有一件商标;有的是一种商品使用多件商标等。
总的一个原则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当服从于集中顾客的注意力,造成完整的企业形象和具体的商品形象。国外一种值得借鉴的作法,在我国企业已开始流行,这就是总商标与产品商标相结合的使用策略。
就是说企业有一件商标能够用于其所有的商品甚至服务上,代表企业的整体形象,这就是企业的总商标;同时在具体商品上又使用区别本企业其他商品的商标,代表该具体商品的特点和形象,这就是产品商标。此种方式尤其适用于日用生活品、饮料、化妆品、酒、食品、药品等产品品种繁多、规格不一、更新快的行业。目前,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着只有一件注册商标,开发出新产品时则使用产品的别名以示区别的现象。对此有必要认真加以改进。
6、尽量不使用未注册商标
尽管我国采用自愿注册的原则,但是由于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企业应尽量避免使用未注册商标。要么不使用商标,一旦使用商标就要申报注册。
7、慎重对待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制度有利于推广新技术、满足市场的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对许可人来说,不但可以收取商标使用费,更重要的是可以扩大自己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借助他人的力量帮助自己去占领那些自己无暇顾及或不宜立即进入的市场。对被许可人来说,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但对双方也有不利的方面。
如果被许可方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许可方的产品质量水平,将会损害许可方的商标声誉。对被许可方来说,由于使用他人的商标,在他人的卵翼下生存,长期受制于人,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因此,企业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一定要综合考虑、权衡利弊、慎重对待。
使用TM商标应注意风险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一些品牌LOGO、文字名称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了一个小小的“TM”,这是什么意思呢?
“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与 “®”、一样,都是商标注册的标志,其中,“®”与标记代表已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的已注册商标,“TM”标记代表已经向商标局递出申请但尚未注册成功的注册中商标。
一般来说,商标的注册周期比较长,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时间,很多企业和个人急于使用商标,因此在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就将TM标志标注在还未成功注册的商标上,开始投入生产使用。殊不知,这TM标记背后却存在着非常大的隐患。
首先,我们要明确,“TM”标记并不受《商标法》保护。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和®。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也就是说,标注了或®就代表商标已经成功注册了,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而“TM”标记实际上来源于国外,是国外企业经常使用的一种商标标记,在我国的《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并没有与“T M”标记相关的法律条款,“TM”仅仅表示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是商品或服务的商标,带有T M标记的注册中商标并不受法律保护,也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
其次,企业和个人应该谨记,盲目使用TM标记的商标是有风险的。商标局在接到商标注册申请后,会给申请人发出一份《商标受理通知书》,在《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下面印有一段文字:“本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已收到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已获准注册。”也就是说,《商标受理通知书》仅仅表明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申请,但是还没有开始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能通过审查还不得而知。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不仅商标申请会被驳回,企业提前使用的T M商标还会侵犯到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的专用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也许有人认为,在商标注册前进行全方位的近似商标查询则可避免出现近似的情形,从而确保商标注册百分之百的成功。但是很多申请人并不知道,即使在商标局的网站上进行了查询也不代表100%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是因为商标查询存在一个“盲期”的问题。
通常来说,商标局收到的各类商标申请文件均需要人工一一进行分类并上传到数据库,这就决定了商标申请资料从提交到可以在计算机中进行检索需要一定的信息输入周期,这个商标查询盲期一般在3~6个月内。在这期间内,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是否存在近似的在先商标申请,商标近似风险无法完全排除,企业正在使用的T M商标还是有注册失败的可能,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企业不仅要面临侵犯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风险,前期对TM商标的宣传营销投入也将付诸东流。
但是,这也不代表企业和个人完全不能使用TM商标。在我国,绝大部分企业和个人对带有TM标记的商标都存在一种共识,那就是TM商标代表了被标注的图形或文字已经向商标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因此,只要合理使用TM标记,TM商标还是可以发挥一定作用的。首先,在申请商标注册之前,要仔细认真地进行商标检索,最大限度地保证没有在先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其次,对商标进行分类注册时,应根据商品或服务的范围,仔细辨别商标类别,除此之外,还应充分考虑到业务延伸,对有可能开展的业务类别进行注册,这样才能充分、全面地保证TM商标的专用权,减少被抢注的可能。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公司,避免因判断失误而造成更大的损失;最后,在使用TM商标的过程中,应合理控制对该TM商标的广告、宣传、生产等投入。这是为了防止TM商标一旦注册失败,在此之前企业对TM商标的各种宣传推广便成了无用功,白白浪费了企业大量资源与金钱。
注册商标使用注意事项
一、发生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可依法向工商部门投诉。
二、在相同或类似产品上有申请近似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可依法向商标局申请异议或争议。
三、商标注册人可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双方应签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
四、根据商标法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以下行为的,商标局可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1.随意改变商标结构的,包括改变商标文字字体或商标造型。若要改变原注册商标的结构,应重新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商标应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3.连续三年未使用的。
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未被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提请撤销该商标。商标使用者应该妥善保存商标使用的证据,包括含有该商标的合同、发票、提单等,合同、发票、提单均应该显示商标名称,否则不能证明使用该商标。
4.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的
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商标局和注册人联系的唯一途径,发生变动应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变更。在撤销三年未使用或争议案件中,若商标局相关文件及时送达注册人,注册人将无法行使相关权利,商标很可能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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