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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首页看看>>发明专利的费用:
申请费900 (职务发明可减缓70%,非职务发明可减缓85%) – 印刷费50 –审查费2500 (职务发明可减缓70%,非职务发明可减缓85%) –登记、印刷、印花费255
发明专利维护年费:年费1-3年900 (职务发明可减缓70%,非职务发明可减缓85%) –4-6年1200、7-9年2000.10-12年4000、13-15年6000、16-20年8000 .
2010年专利维护年费没有减少,只是取消了几个收费:
1.取消了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因不可抗拒的事由延误期限提出恢复权利请求,需要缴纳的恢复权利请求费。考虑申请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从而导致权利丧失,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并非申请人主观意愿,再要求申请人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显失公平,本次专利法实施细则及《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取消了这一规定,从而使收费程序更加合理。
2.取消了发明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之前,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一方面,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另一方面,原实施细则却规定“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满2年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自第三年度起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这意味着,申请人在法律允许的第三年度提出实审请求,却要缴纳这一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此次取消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充分考虑了申请人的利益,进而完善了收费制度。
3.取消的费用还有因权属纠纷的当事人提出中止请求应当缴纳的中止程序请求费,因提出强制许可请求应当缴纳的强制许可请求费以及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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