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商标行政确权与司法保护之间的有效衔接,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商标行政诉讼程序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应法院请求,我局对《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等三种申请书式上的通信地址有关事项做出修改,在三种申请书式的通信地址后增加勾选,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同意此地址延及于本案后续商标授权确权司法程序
4502020-06-15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
(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显著性;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关于修改三种商标申请书式通信地址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促进商标行政确权与司法保护之间的有效衔接,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商标行政诉讼程序法律文书送达难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应法院请求,我局对《商标不予注册复审申请书》、《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撤销注册商标复审申请书》等三种申请书式上的通信地址有关事项做出修改,在三种申请书式的通信地址后增加勾选,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是否同意此地址延及于本案后续商标授权确权司法程序
450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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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外文商标与中文商标的对应关系
由于外文商标经翻译可能具有一词多义等特点,且我国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和外文识别水平也存在差异,外文商标与中文商标的对应性往往关乎认定商标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579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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