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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首页看看>>发明专利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与减缓比例对照表(单位:人民币元 带*号的可以减缓)
(一)发明专利申请费 900 * 印刷费 50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 300 *
(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2500 *
(四)发明专利复审费 1000 *
(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
(六)优先权要求费每项 80
(七)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八)发明专利权撤销请求费 30
(九)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 3000
(十)发明专利强制许可请求费 300
(十一)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 300
(十二)发明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255
(十三)附加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300
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 2000
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 150
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项起每页增收 50
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 100
(十四)年费 可以减缓授权以后三年的年费
1.发明专利
1-3 年 900 * 4-6 年1200 *
7-9 年 2000 * 10-12年 4000
13-15年 6000 16-20年 8000
9-10 年2000
二、专利收费标准调整后,继续对确有困难的职务发明(单位)和非职务发明(个人)的收费实行部分减缓。减缓项目仍为申请费、发明维持费、发明审查费、复审费和授权以后三年的年费等五项。实行减缓的具体条件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有关规定。
三、申请费、发明审查费和授权以后三年的年费的减缓比例,职务发明由60%调整为70%,非职务发明由80%调整为85%。发明维持费和复审费的减缓比例,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职务发明为60%,非职务发明为80%。
四、专利收费纳入中央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上缴中央国库。
前已缴的预付当年的有关专利费用仍按调整前的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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