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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首页看看>>注册流程 商标查询(2天内)-申请文件准备(3天内)-提交申请(2天内)-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9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 办理途径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申请准备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缴纳规费 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6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60元/个类别收取官费。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官费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调整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调整为每件600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将予以注销。(2014.05.01实施新的商标法,注册商标可以在期满前117个月申请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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