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含义字母组合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的认定?
1882018-12-24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公司可以自注销之日起1年内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因公司已注销,法人已不存在,办理转让,转让人都以清算组织的名义办理转让。(《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应成立清算组办理相关清算手续) 以清算组织名义办理转让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该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相关证明;(如法院判决成立清算组织等)2、转让申请书(转让人由清算组织盖章)、委托书(由受让人签章)、委托人的相关证件(根据商标局07年文件规定,个人必须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与受让商标的注册范围基本一致,否则不予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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