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优秀新产品奖励暂行规定(1991年4月23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和科技人员积极开发新产品,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安徽省企业开发新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1372019-01-05
1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合肥高新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这是既获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之后,高新区取得的又一殊荣。合肥高新区将通过五年的建设期,明确建设目标,加强审查员服务保障,搭建企业与审查员互动交流平台,努力打造成为国家专利信息资源服务长三角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区、国家知识产权审查员一线服务企业联系群众的示范区和国家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建设的样板区。
合肥高新区是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连续六年在国家高新区综合考评中位居第一方阵。2018年,高新区各项专利指标在全省园区中处于领先地位,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200件,专利授权申请比约50%。集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80余家,涵盖知识产权代理、信息、运营、科技金融、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多方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超过2000人。
下一步,合肥高新区将积极整合孵化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资源,为基地运行提供必要的服务,确保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安排区内企业“进入课堂”,在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得到指导,另一方面安排国家专利审查员“深入企业”,了解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发展情况,并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通过双向交流形式实现国家专利审查员与企业的互利共赢,真正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上门服务”平台。
合肥市优秀新产品奖励暂行规定
合肥市优秀新产品奖励暂行规定(1991年4月23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和科技人员积极开发新产品,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根据《安徽省企业开发新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1372019-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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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鲜牛奶质量管理监督办法
合肥市鲜牛奶质量管理监督办法(1991年12月6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鲜牛奶生产经营管理,保证牛奶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71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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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暂行规定(1992年1月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第4号令《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179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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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除四害工作暂行规定
合肥市除四害工作暂行规定(1992年6月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本市除四害(鼠、苍蝇、蟑螂、蚊子、包括臭虫,下同)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316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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