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才能把心仪的商品加入购物车哦登录
购物车空空的,去看看心仪的商品吧~
去首页看看>>“李逵”遇到“李鬼”,早已不是新鲜事。几年前,市场上曾出现了一波“山寨秀”,恩念、粤利粤、超熊洗衣粉等商品层出不穷。不少商标持有者未及时维权,以致山寨者鱼目混珠的胆子越来越大。近日,阿迪达斯怒了(后果很严重),一连串无效掉了6个商标!下面跟着小智一起来了解具体详情。
阿迪达斯(adidas)创办于1949年,是德国运动用品制造商阿迪达斯AG成员公司。以其创办人阿道夫·阿迪·达斯勒(Adolf Adi Dassler)命名,1920年在黑措根奥拉赫开始生产鞋类产品。
1949年8月18日以adidas AG名字登记。阿迪达斯原本由两兄弟共同开设,在分道扬镳后,阿道夫的哥哥鲁道夫·达斯勒 (Rudolf Dassler)开设了运动品牌puma。其经典广告语:“没有不可能”(Impossible is nothing)。2011年3月,斥资1.6亿欧元启用全新口号——adidas is all in(全倾全力)。
阿迪达斯旗下拥有三大系列:运动表现系列 performance(三条纹)、运动传统系列 originals(三叶草)和运动时尚系列neo(圆球型LOGO),由于其良好的宣传和使用,在中国积累了很高的知名度。
因为“阿迪达斯”品牌的名气,仿冒的品牌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冒出来,严重影响了“阿迪达斯”品牌在市场的知名度。于是“阿迪达斯”通过法律的途径向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这些“蹭名牌”的品牌商提起了无效宣告的请求。
第15938626号“阿达迪纳”商标、第17407357号“阿迪利奥ADILIAO”商标、第10404872号“ADIMINGJIANG阿迪名将”商标、第15415752号“Adadila”商标、第14562034号“ADICROSS”商标、第9236933号“adisco”商标均被阿迪达斯公司先后提起无效宣告,并予以无效宣告。
其实上述阿迪达斯能无效的这6个商标本质上都是“蹭名牌”行为,那不少人会问,何为“蹭名牌”呢?“蹭名牌”是指以获利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或模仿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行为。但既然是“蹭”,为何能通过注册?
这里涉及商标注册的一般性原则,即“申请在先”,谁先注册,法律就保护谁。有些牌子虽然名气大、销路好,但没有提前注册商标,就容易被不法商家抢注。比如康帅傅、娃恰恰这样攀附原商标的,判断是否为近似商标,也是项技术活。恶意抢注者常常通过对商标改一个字或在前后加数字等方式钻空子,然后进行广撒网式注册申请,商标局即便能筛出一批,也难免会有“漏网之鱼”。
商标局防不胜防,企业更是“哑巴吃黄连”。一旦被抢注了近似商标,取证、举证的责任全在己方。鉴于自主维权的代价如此之大,许多企业都选择了防御性策略,如大白兔注册了小白兔,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老干妈更是将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等商标悉数收入囊中。在不少企业眼中,这样的防御策略被形象地比喻为“自己山寨自己”。即便如此,仍然挂一漏万,拿大白兔来说,市场上仍存在小贝兔、大日兔等近似商标。
针对恶意抢注商标现象,让“蹭名牌”行为寸步难行,小智建议企业们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
之所以发生被抢注的现象,企业商家维权意识淡漠当属第一主因。一方面大多数企业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基本没有自我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 秉承“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要打入他国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注册。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
2适当构筑防御性商标
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以“娃哈哈”商标为例,娃哈哈集团除在自己经营的主要产品类别上注册“娃哈哈”商标外,还将“娃哈哈”商标在其它多个类别上注册。同时,还将易与“娃哈哈”混淆的“哈娃哈”“哈哈娃”等商标分别进行了注册。
3加强市场监测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 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或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其实很多商标能注册成功和权利人不及时提出异议有关。
4申请撤销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即权利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侵犯自己的权利,可在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评委申请撤销。
毋庸讳言,复制和模仿是很多企业在初创时期的发展路径,但长远来看,山寨文化阻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就要鼓励企业运用创新、诚信以及契约精神,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品牌价值。
小智在此给各企业主们提个醒: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后,一定要做好防御商标的注册,既保护了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又为今后多元化经营扩展和品牌扩张留了空间。同时要积极监控商标情况,遇到有意“蹭商标”的近似商标要及时提出异议和无效宣告请求,给自己的商标品牌以安全的生存环境,不要等到需维权花费巨大人力、财力才追悔莫及!
(来源:高航网)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