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转让合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3492019-02-22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的条件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
1.按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通常所说的专利“三性”要件。这是各国专利法普遍采用的准则,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确认的准则。
二、外观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1.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
2.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创造性。
3.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发明专利的授予条件
一、按照本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如在申请日前已经公开,便失去新颖性,不能获得专利权,这是一条基本的原则。但这一基本原则并非绝对,也有例外。许多国家专利法都规定,在申请日前的一定期限内,发明创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公开,可以不丧失新颖性,即所谓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本条即是我国专利法对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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