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财产权利不仅两项。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其中5-17均为财产权。
段桂鉴:著作权人价值实现是辨析当前版权复杂问题的第一原理
来源:中国版权服务本文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主任段桂鉴在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2019CPCC中国版权服务年会开幕式上的致辞编辑整理
573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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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狄公案》卷入著作权纠纷 怎么回事?
编者按: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大唐狄公案》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被告双方围绕被诉侵权图书是否侵犯原告译著的改编权、复制权以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进行了激烈辩论
568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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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984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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