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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结案信息】白光LED专利维持有效 七人合议庭促进技术类案件审理专业化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白光LED发光及显示装置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判决维持了该专利的专利权有效。各方当事人均表示不上诉,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该案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次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审理的社会影响重大案件,体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足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推进知产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追求。
关于七人大合议庭,《人民陪审员法》有哪些规定呢?
第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第十六条 主要有以下四类案件适用大合议庭: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案件背景简介:
LED的开发是继白炽灯后照明发展史的又一次重大突破。本案第三人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开发出蓝光LED后,其研发人员被授予“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第三人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在此基础上研发白光LED,即本专利。
全球两大LED知名企业亿光电子和日亚化(Nichia)之间的专利诉讼战火已经延烧至美国、德国和中国大陆、台湾地区。本专利的同族专利在美国、中国台湾地区被认定专利权无效,在德国被认定专利权有效。本专利在我国大陆地区的专利权是否有效,不仅影响着LED行业的技术发展,更体现了各国对于专利授权的司法裁判标准,因此,本案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案高度重视。案件通过庭前会议,确定双方的争议焦点之一为本专利是否具备创造性。鉴于本专利技术事实的疑难复杂,且各国对于本专利同族专利的创造性认定具有不同的司法裁判,庭前会议决定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宋鱼水担任审判长,会同2名法官,4名光电、半导体照明领域的专业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宋鱼水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对案件的技术事实进行了充分的调查,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当事人围绕案件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
一、被诉决定未违反请求原则。
二、本专利说明书公开了如何获得其所限定的发光装置的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可以经调整获得白光。
三、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四、本专利与对比文件中荧光体所处的发光环境具有很大差异,且在本专利的最早优先权日之前,本领域研发白光LED大多集中在有机荧光染料,本专利将单一蓝光LED芯片与可将该蓝光转换为波长更长颜色光的YAG:Ce无机荧光体混合,由此获得发光效率高、不易劣化、性能稳定的白光发光装置,该技术方案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进行探索与实验,本专利具备创造性。
综上,原告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表示不上诉,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当事人小标签
原告:北京都城亿光贸易有限公司、亿光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第三人: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本案合议庭
审判长:宋鱼水
审判员:杨洁、邓卓
人民陪审员:宋巧丽、苑佳丽、李秀改、张艳萍
技术调查官:王玮玮
法官助理:田芬
书记员:谢琳
来源:审监庭
编辑:赵珍 校对: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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