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
国外专利申请的两种途径
1. 直接到某个国家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国内代理机构委托国外代理机构到某个国家进行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各个国家单独递交申请,各个国家的专利部门需要对专利独立进行审批,该方式为传统方式,适用于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国家较少的情况;
2. PCT申请,PCT是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 的缩写形式,意为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它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在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等方面的合作事项,该方式尤其适用于同时到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有效的节约程序及费用;
为什么要申请国际专利?
对企业而言,申请国际专利有以下好处:
(1)提升企业的国际品牌形象。
(2)确认企业自身不侵权。企业产品有出口,将可能面临侵犯他国专利权的风险,因此,为了避免发生侵权,可以在出口之前在相应国家提出国际专利申请。
(3)防止专利技术在他国被侵权。由于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专利技术要想在他国得到保护,必须在相应国家提出国际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
(4)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企业若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拥有一定数量的国际专利,并以此作为谈判和诉讼筹码是一个必然选择。
申请流程:
(1)向中国知识产权局就一项发明创造提交专利申请,该申请的中国申请日即为优先权日。
(2)自上述优先权日起12月(发明、实用新型)或6个月(外观设计)内,由专利代理人将该项发明创造向申请人期望获得保护的其他国家各提交一份单独的专利申请,然后由这些国家按着各自本国法律对该项发明创造进行审查,进而授予专利权或驳回申请。如超出了这12个月或6个月的期限,则专利就丧失了新颖性,也就不能够再向国外提出专利申请。
所需资料:
委托合同、签署申请国委托书、原中国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及摘要)、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来源:一休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