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USBType-C”,经常使用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的用户并不陌生
4042018-12-28
建议注册,但并不是所有商品都必须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无权利保障状态,随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核准注册而被禁止使用。如果品牌做大了,一旦别人抢先注册成商标,又要花钱买回,或重新塑造品牌,将损失惨重。而且,注册商标也是有风险的,即使去注册了,也有可能会注册不下来。所以,企业经营者若想稳定地、有保障地使用某个品牌最好先将其注册成商标。商标也是无形资产,一定情况下可以质押贷款等。
“0.03”商标被宣告无效有何启示?
以生产超薄避孕套著称的冈本株式会社推出的“003”系列避孕套,宣称厚度只有0.03毫米,然而,近日,冈本株式会社在第10类商品上注册的“0.03”商标被宣告无效,原因是缺乏商标显著性,冈本株式会社因此提起行政诉讼
215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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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产品”商标使用问题的分析
作者:李笑冬原标题:对多功能产品商标使用问题的初步分析有位网友提出一个问题:“某产品的主功能和附属功能非同一商品类别,如导航仪功能(和导航仪上的时间和日期显示(钟、表、电子万年历),前者第9类,后者第14类,企业在两类别上均注册了同一商标,请问销售该产品是否能够证明在两类别上均使用了该商标?(日常的外包装及广告宣传均只说明导航仪功能
268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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