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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建立品牌注册商标之初都会想起一个好听又能对产品赋予寓意的名称,使自己的商标别具一格,获得强大的传播影响力。这本身是一个无可厚非的想法,毕竟有趣的商标万里挑一。然而,很多商标却遭遇了“不良影响”这条“拦路虎”。
你知道吗?在近四年的时间里,我国北京知产法院所审判的商标类案件中,最大的那一只“拦路虎”便是“不良影响”。
《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关于商标“不良影响”这只拦路虎可不简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建议您收藏。
一、对成语与汉字的不规范使用
商标驳回理由之“不规范使用成语”,易产生不良影响。
“百里挑医”“自游自在”商标驳回!对不起,你写错字啦。
二、有害于种族尊严或者伤害宗教感情
“老子头像”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易产生不良影响
“少林”被注册商标?少林寺不干了!
三、格调不高,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等……
WHAT?商标驳回因“不良影响”?
“吃货”申请商标?请你三思再注册!
近年来商标注册量呈井喷式增长,一方面是商标的不可重复性导致晚申请的商标易有相似性,另一方面也是工作人员的审查要求在不断提高。由此,取一个能通过予以注册的商标名称,从某些角度而言,实在是很难。
那对于日渐严格的审核要求,我们应当如何去提高商标设计原创力与适应性,从而获得自己想要的商标呢?
一、注意商标寓意与谐音用意
取个富有寓意的商标名称固然是好事,但有时候会适得其反,被认为是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不过适当的使用一些四字词谐音商标也会有不错的效果。例如“一涧沁心”、“名木皇巢”、“伊见倾心”、“傲视群虾”……
二、注意效果联想性
从商品的效果形象去命名,除了能有效与产品构建成关联性外,也能避免一些命名时误用功能性描述而遭遇驳回,如:减肥产品起名“曲美人”、医药行业起名“济陀堂”、餐饮业起名“味蕾乡”等等。
商标命名,如同为自己的孩子取名一般,对这个商标赋予我们对它的期待效果以及品牌寓意,希望能让这个品牌无论是从名称或是产品都令人印象深刻。但是商标起名的禁区还是不要去踩了,毕竟老虎的尾巴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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