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九华山风景区经发处,市开发区经发局,平天湖风景区商贸经济处,市直有关企业:根据《池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池政办〔2018〕24号)文件精神,现将池州市2019年第二批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对象在江南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和市本级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机构,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2018年(或2019年)销售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或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
4412019-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