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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首页看看>>皖经信企发函〔2020〕15号
各市经信局,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为有效提升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使用效率和服务效果,根据《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皖经信服务〔2019〕107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对2019年度平台网络运营情况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各市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评价内容
按照《办法》要求,从服务效果、资源聚集、服务协同、自身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平台的时效性和公益性。各指标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评价材料和上报方式
1. 在线填报服务报表。
包括:基本信息表、活动月报、服务信息月报、年报等。
填报方式: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cycx.com),首页输入服务机构账户名和密码,在机构个人中心-数据上报页面,选择 1 月份表单进行填报。
2. 下载2019年度服务机构工作总结模板,按要求和提纲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
下载和上报方式:登录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机构个人中心-数据上报页面下载机构工作总结模板,填报完毕后上传。
四、评价方式
1. 省经信厅依据《办法》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表对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评价,并分别进行排序,确立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次。
2. 省经信厅将根据评价结果对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行动态管理。
五、有关要求
1. 请各市经信局组织所属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新认定的2019年度省示范平台可不填写月报)认真总结,核实相关数据,于1月20日前完成评价材料在线报送工作。
2. 请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认真总结省级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于1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省经信厅企业发展服务处。
联系人:企业发展服务处 梁敬永,联系电话:0551-62876680
技术支持:任浩,联系电话:0551-6287166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8日
安徽省旅游条例
安徽省旅游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安徽省旅游条例》已经2005年10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175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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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办法
安徽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安徽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办法》已经2005年1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331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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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5年1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420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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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体育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安徽省体育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安徽省体育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74201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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