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新产品已上市了,专利权还能得到保护吗?
3952018-12-24
3月19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2018年的专利国际申请数量,华为的专利申请量位居全球第一,约是排名第二(日本三菱电机)的2倍,远远领先于其他公司。自2014年开始,中国企业专利数量连续5年排在首位。
这说明不少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但是仍有一部分人在观望着而迟迟不申请专利。究其原因,观望者是担心技术一旦申请专利就会泄密,对“以公开换保护”制度心存疑虑而不敢轻易进行专利申请。
1. 正规代理机构的保密制度
事实上,可靠的专利申请代理人一般都会跟客户签订保护协议,保证不会泄露客户资料或盗窃客户发明。一方面,正规机构的专利代理人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另一方面,代理机构都会从企业的长久利益出发,客户的利益就是企业的生存之本。
2. “以公开换保护”
专利申请的“以公开换保护”制度,我们要从多角度看待。我国专利法的立法意图一方面在于保护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但更大的意义在于推动人类社会的技术进步。例如你发明了手机,既不公开你发明的内容,也不允许别人去生产使用,那么手机行业的发展又从何谈起呢?
3. “在先申请原则”
《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法又是以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为基本原则,即一项发明创造只授予一个专利权。所以,即使你有技术在手,同样别人也可能有技术在手,然而别人申请了专利,那么法律保护的就是别人的专利发明所生产的产品,就这么简单。
来源:北京高沃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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