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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首页看看>>商标注册成功了,怎么保护才能让商标更安全呢?小智今天给大家安利一个好方法:注册商标的战略性保护——注册防御性商标和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在非同种商品服务分类上注册同一个商标,以防止他人使用该商标造成不良影响。防御商标注册以后不一定使用,因此一般不易被批准注册。不过一旦注册成功,就不受必须使用才能保持商标的限制。
联合商标是指某一个商标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这些相互近似的商标称为联合商标。这些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 由于联合商标相互近似的整体作用,因此,联合商标不得跨类分割使用或转让。
(1)防御商标如何“防御”
防御商标的“防御”方式是“跨类别防御”。跨类别防御指的是企业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对所有商品及服务划分的45个类别,在其中一类别注册商标后,再在企业今后可能涉足的其他类别注册相同的商标,以便扩大经营规模,预留商标。比如:小米除了在第9类(电子电脑)注册了小米商标外,还在其他的44类注册了小米商标。
(2)联合商标如何“防御”
联合商标是“防御”方式是“同类别防御”。“同类别防御”指的是商标持有人为了防范他人在同类别商品或服务上申请类似商标,在同类别内注册与原商标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标。如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阿里妈妈”、“阿里奶奶”、“阿里爷爷”,大白兔注册了“大黑兔”、“大灰兔”、“大花兔”,都是为了防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注册近似商标。
注册的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对企业而言,意义不可小觑。企业通过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可以降低品牌被山寨的风险,降低商标维权成本,防止其他企业恶意竞争等。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的性质就决定了其注册目的并不在于使用,而是对主商标进行一个保护的事先防御措施。
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并非一劳永逸,在下面两种情形下,两类商标会失效:
(1)三年内无正当理由未使用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也就是说商标所有人注册了联合商标后的3年内如果未使用,其他企业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重新注册该商标;
(2)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续展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所以,联合商标到期后未续展将会被商标局注销,其他企业可重新注册。
(1)既然注册了商标就尽量使用这些商标,别让他们成为“死”商标,比如可以尝试许可他人使用商标;
(2)一旦商标被他人提出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建议企业尽量提供使用证据,如:发票、合同、广告物品、包装物、产品检验报告等;
(3)商标的地址或其他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商标持有人要及时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变更申请。
希望以上内容能解答你心中如何对商标进行战略性防御这个问题。其实,无论是主商标还是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一旦注册成功后,我们都应该好好保护它们。(来源:社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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