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获得自己发明创造的独占权,让你的创新获得法律的保护,唯一的途径就是申请专利保护,而申请专利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有可能会由于种种问题遭到驳回。
在收到官方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专利权人如果还想继续申请,可以准备好材料申请复审,那么,当专利权人提交复审材料之后,专利局都做了些什么呢?
专利权人申请复审,启动复审程序
专利复审前置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
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维持或撤销驳回决定
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
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注意
在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申请人需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或问题陈述意见或对申请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如果在指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专利答复审查意见有效期▼
第一次
审查意见通知书收到的4个月内。
第二次及第N次
审查意见通知书收到的2个月内。(来源:知产万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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