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5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4152019-10-25
8月9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拟下达的2019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进行公示,由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合肥工业大学、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联合起草和申报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规范》等6项标准全部入选。这意味着全省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即将有省级标准可依。
2018年10月,我省入选为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省份,承担建设集约化平台、形成标准规范、构建信息资源库等试点任务。为做好顶层规划设计,指导并推动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省政府网站组织编写了政府网站内容和技术规范系列。此次获得立项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规范》《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规范》《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应用接口规范》《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建设规范》《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数据交换规范》《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元数据规范》6项标准,仅为政府网站内容和技术规范系列中首批申报省级标准的项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合肥工业大学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标准的编写、发布及实施工作,同时,下一步会重点围绕政府网站管理和安全,继续开展标准编制和申报工作,全面推进政府网站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1期)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等3类食品55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415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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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高我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安徽实际,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安徽省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381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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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2期)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等5类食品57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相关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0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其他指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441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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