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商标无效案引发的建议和感慨
发布时间:2019-09-10 来源:中国商标专网-专利 浏览次数:583 作者:小编
准备下周和服装行业朋友交流的ppt,想起了去年刷屏一时的“KM”商标服装查封案,就关注到了第21983365号“KM及图”商标无效宣告案。有意思的是,虽然这件商标的指定使用商品为服装,但无效案件本身与服装行业无关,只和商标代理服务相关。
本案的申请人是一位自然人刘先生,他于2018年6月4日向商标局提出对第21983365号“KM”商标的无效宣告请求。而据之前的公开报道,2018年5月31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对广州卡门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南海区的仓库进行执法检查,查扣了该公司7万多件使用KM商标的商品(服装)。
刘先生提出的主要理由之一是,北京锦衣堂企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了商标代理项目,作为商标代理机构却申请注册除其代理服务外的其他类别的第21983365号“KM”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
刘先生提交的北京锦衣堂企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息,上面显示该公司经营范围含有“商标代理”。
《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这一条款是绝对理由,任何人在任何时间都有权以这一理由对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刘先生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后,第21983365号“KM”商标经商标局核准,于2018年9月6日转让给北京京津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不过,对本案而言,这家受让商标的公司是做什么的,没有什么关系。
2019年05月08日,商标局做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认为,本案第21983365号“KM及图”商标核准注册的时间为2018年1月7日,该商标自获准注册日至2018年9月6日期间的商标权利人为北京锦衣堂企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跨日品牌文化有限公司(两公司共有),而北京锦衣堂企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从事商标代理的企业组织,却在与其商标代理不相关的服装商品上申请注册争议商标,超出了其可以申请注册的代理服务范围,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该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该无效宣告请求裁定还未生效,目前在诉讼程序中,但我认为该行政裁定值得我和朋友们分享。
一是因为本案商标被宣告无效的理由,实在需要引起众多企业重视: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了商标代理项目,就被视为商标代理机构,受到《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制。所以,不真正从事商标代理服务的企业千万不要在经营范围里随意写上“商标代理”,要了不白要,不能注册代理服务以外的商标。
也就是说,商标代理这碗饭,现在是独食,不好作为配菜与其他食物一起端上桌,否则会影响其他食物的风味。至于商标代理业务是如何享受到这么高级的待遇,也是商标代理机构一路走来拳打脚踢挣来的。虽然不少商标代理人并不觉得这是享受,体会到的也完全是躺枪的无奈。
这件商标案的另一绝妙之处还在于,只要该裁定一生效,第21983365号“KM及图”商标的注册被宣告无效了,就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了,也就不能再以此提起商标侵权投诉了。
也就意味着,只要这位不知哪来的刘先生出于公益打赢一件商标无效官司,去年那场轰动一时的“KM”商标侵权商品查封事件,就再没有了继续下去的法律基础,算是可以静悄悄地最后收场了。不管这结果让你想到的成语是釜底抽薪还是围魏救赵,都说明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多条,找对路子最重要。
至于“KM”商标的服装,我相信还会热闹下去。写这篇文章时我淘宝上搜索了一下,输入“KM”,就自动跳出了“KM男装”,点开进去后,第一家是天猫旗舰店,翻了一通也没有发现厂家名称,就又点开店铺印象,查看其中的企业资质,输入验证码后,发现这家店的开办公司为杭州迅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不知道这家公司和去年的“KM”商标商品查处事件的当事方,以及上面的提到的商标无效案当事人有什么关联,我也不关心。我想强调的是,这是我第一次打开淘宝的店铺查看企业资质。而作为消费者,我昨天还在淘宝下单买东西,却只关心是哪个品牌,从没有关心过企业名称是什么。
就禁不住感慨。我们总说商标的作用是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我想重点词应是“区分”。商标确实保证了消费者可以便捷地找到自己想买的商品或服务,还真不能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是哪家具体企业。
消费者大多时候也不关心这个企业叫甚名谁,只要是这个品牌商品的提供者就行。事实上,要不是官司打得热闹,众多消费者喝了那么多年“王老吉”凉茶,也不会清楚“王老吉”商标的权利人是广药集团,而之前的商品生产者是加多宝公司。
而不同商标商品的具体来源,可能是不同的厂家也可能是同一厂家。华为手机和荣耀手机都来自于华为公司,微信服务和QQ服务都来自于腾讯公司。
扯到了“商标”本身这么基础的认识,好像离开始讲的“KM”商标案子远了点。只是现在围绕商标相关的基础概念,大家的认识分歧实在太多了。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目前商标确权与维权中产生的林林总总的问题,都与基础认识不统一有着密切的关系。我的一家之言,算是一点忍不住不说的正常感慨吧。(张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