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库存机电产品报废处理的决定》的通知(1982年7月8日津政发〔1982〕1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发〔1982〕54号《国务院关于库存机电产品报废处理的决定》(已印发),切实作好库存机电产品的报废处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具体情况,通知如下:一、对库存机电产品的报废处理,要本着既严肃慎重,又敢于处理的精神积极进行
4012019-03-09
关于调处山林纠纷的若干规定
(一九八三年六月八日广东省人民政府)
我省的山权林权,总的来说是稳定的,绝大部分山林界线是清楚的。1981年开展林业“三定”以来,经过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努力,大多数社队山权林权已经落实,林业生产形势很好。当前主要的问题是还有六千多宗山林纠纷没有解决好。这些山林纠纷多是拖了较长时间而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往往在争执山林的同一块地方,涉及到矿产、水利之争,县界省界行政区划的划定和历史遗留问题等等,情况比较复杂,矛盾较深,群众对立情绪较大,经常引起乱砍滥伐森林,破坏生产设施,甚至引起群殴械斗,严重地影响生产和安定团结。为了扫除发展林业生产和开发山区的障碍,消除隐患,加快山区建设,必须尽快地解决这些山林纠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库存机电产..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库存机电产品报废处理的决定》的通知(1982年7月8日津政发〔1982〕1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发〔1982〕54号《国务院关于库存机电产品报废处理的决定》(已印发),切实作好库存机电产品的报废处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具体情况,通知如下:一、对库存机电产品的报废处理,要本着既严肃慎重,又敢于处理的精神积极进行
40120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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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制止企业职工从事不正当经济..
四川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制止企业职工从事不正当经济活动牟取额外收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82年7月6日川府发〔1982〕110号)国务院《关于制止职工从事不正当经济活动牟取额外收入问题的通知》(即国发〔1982〕68号文件)已印发你们,现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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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
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通知(1982年7月5日)国务院国发〔1982〕79号文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已翻印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再作如下通知,请一并研究执行
42620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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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森林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吉林省森林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982年7月5日吉政发〔1982〕116号)为了保证森林铁路(以下简称森铁)行车安全正点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森铁列车与其他车辆(含拖拉机、爬犁)碰撞和森铁路外人员(含非正在岗位执行任务的森铁职工和未持有效乘车凭证的旅客)伤亡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92201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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