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1994年8月1日皖政〔1994〕46号)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962018-11-17
安徽省农村中、小学分级管理职责的暂行规定
(1986年8月12日皖政〔1986〕60号)
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总结农村教育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对全省农村中、小学实行以县(含县级市和省辖市的郊区,下同)、乡(含镇,下同)为主,区和行政村为辅的分级管理体制。现将各级的主要职责作如下规定:
安徽省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进一..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的通知(1994年8月1日皖政〔1994〕46号)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96201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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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关于实施地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地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1994年8月12日皖发〔1994〕10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发[1993]7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徽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1994]5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地、市(地级市,下同)党政机构改革实施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50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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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关于批转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省劳动厅关于在全省国有工业企业中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意见的通知(1994年8月19日皖政〔1994〕53号)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劳动厅《关于在全省国有工业企业中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99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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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1994年8月30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4年8月30日公布施行)第一条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95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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