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1996年9月26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来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362018-09-19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关于对各市
(地)驻沪联络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1986年10月31日)
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
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1996年9月26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来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362018-09-19
|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罚款限额的规定(1996年9月16日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没有相应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的罚款,其限额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902018-09-19
|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已由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6年9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1352018-09-19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制定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的规定
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制定规章设定罚款的限额的规定》已由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6年9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1032018-09-19
|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