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3〕2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性公司、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劳动工资司(处):为落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69号)精神,我部拟定了《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3342017-08-15
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市经委和市税务局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
调节税暂行条例的意见》的通知
(1991年9月11日宁政发〔1991〕19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已于1991年度起执行。国家税务局和国家计委也分别下发了《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国税发〔1991〕097号、113号,计投资〔1991〕884号、1045号)。为切实贯彻实施《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劳动部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
劳动部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3〕2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性公司、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劳动工资司(处):为落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69号)精神,我部拟定了《关于加强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334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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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复函(1993年11月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如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请示报告收悉
115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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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办法
建设部关于印发《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办法》的通知(1993年11月4日建设字第794号文发布)上海、广州、深圳市建委:现将《私营设计事务所试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情况,抓紧进行试点准备工作,并将拟进行试点的单位报我部审批
177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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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通知(高检发贪检字〔1993〕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八月以来,在反腐败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正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262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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