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请详见附件
2122019-04-01
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计委等
六部门关于建立农电调节基金请示的通知
(1992年3月24日皖政〔1992〕20号)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农电调节基金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2019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装备函〔2019〕250号各有关市、直管县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和示范应用,加强装备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省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制造强省建设,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示范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17]1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领域为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智能装备(含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智能化生产线等)、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电力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大型成套装备和关键核心基础部件等
265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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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安徽省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地区拟入选名单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9〕3号)要求,按照《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地区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综合考虑全省16个市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成绩基础上,拟确定合肥市、芜湖市、滁州市为2018年度全省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地区
221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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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成效明显地区拟入选名单公示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9〕3号)和《发展民营经济成效明显地区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依据2018年度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指标,拟确定阜阳市、亳州市、滁州市、芜湖市鸠江区、宁国市、滁州市琅琊区、蒙城县、亳州市谯城区、黄山市徽州区为2018年度发展民营经济成效明显地区
563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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