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2003〕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932018-02-22
1、 发明专利申请须在收到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之日起当年内提出资助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须在授权公告之日起当年内提出资助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发明专利:3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
2、 本区在校学生申报的国内专利,实行专利申请费、专利代理费全额资助。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2003〕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蚌埠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193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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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蚌埠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2003〕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蚌埠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75201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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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
蚌埠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蚌埠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蚌埠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6年12月28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9520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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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饮食摊点群管理办法(试行)
蚌埠市饮食摊点群管理办法(试行)(蚌埠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蚌埠市饮食摊点群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7月6日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61201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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