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授权部分省级部门和机构行使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苏政发[1996]86号1996年7月11日)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省政府决定首批授权20个省级部门和机构行使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职能
1022018-09-25
广州市社团法人登记的若干规定
(穗府办(1992)54号一九九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社团条例》),《广州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对申请社会团体法人(以下简称社团法人)登记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江苏省政府关于授权部分省级部门和机构行使国有企业财产..
江苏省政府关于授权部分省级部门和机构行使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通知(苏政发[1996]86号1996年7月11日)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省政府决定首批授权20个省级部门和机构行使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职能
102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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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通知(吉政发[1996]2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为了在“九五”时期鼓励和扶持企业搞好技术进步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调动企业技术进步的积极性,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现就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的若干政策通知如下:一、从1996年起,将省财政委托省财政信托投资公司安排的9700万元技改基金和以后每年从省级财政超当年预算收入计划留用部分拿出的10%,由省经贸委和省财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安排,用于支持省重点技改项目
55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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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土地级别及土地出让金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内四区土地级别及土地出让金标准的通知(1996年7月11日大政发〔1996〕6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为保证对市区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和有效开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市内四区的土地级别和土地出让金标准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一、执行范围: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69201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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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1996年7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104201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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