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蚌政〔2001〕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努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科学审批机制,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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