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皖政办〔2008〕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经委、省统计局制定的《安徽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安徽省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法人评选办法》、《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评选认定办法》和《安徽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402017-11-17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通知
(1993年3月22日皖政〔1993〕20号)
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它的存在和发展,对促进社会生产、活跃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扩大劳动就业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安徽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安徽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皖政办〔2008〕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经委、省统计局制定的《安徽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安徽省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法人评选办法》、《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评选认定办法》和《安徽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402017-11-17
|
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评选认定办法
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评选认定办法(皖政办〔2008〕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经委、省统计局制定的《安徽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安徽省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法人评选办法》、《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评选认定办法》和《安徽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102017-11-17
|
||
安徽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安徽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皖政办〔2008〕3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经委、省统计局制定的《安徽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安徽省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法人评选办法》、《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评选认定办法》和《安徽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152017-11-17
|
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已经2008年6月23日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4352017-11-16
|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