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1992年7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第一次修正发布根据2001年2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二次修正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1222018-05-07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的决议
(1993年11月10日)
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建设厅厅长许鸣天所作的《关于1993年全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这次环保执法检查,对环保工作是个有力的推动和促进。检查表明,全省各地在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保护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就整体情况来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还很严重,环境保护和监督工作还有许多薄弱环节。不少干部包括有些领导干部环境意识和 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部分地方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少数地方甚至把加强环保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用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的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治理污染,搞好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特作如下决议: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2001修正)[失效]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1992年7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第一次修正发布根据2001年2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第二次修正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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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积极配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全面推进全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14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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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小型快速客船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安徽省小型快速客船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1年1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4201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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