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
河南省分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郑州海关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确保完成
“两税”增长目标的紧急报告的通知
(豫政办〔1994〕57号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
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郑州海关《关于抓紧清理欠税确保完成“两税”增长目标的紧急报告》已经省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郑州海关
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确保完成
“两税”增长目标的紧急报告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新的财税体制今年年初出台以来,运行基本正常,全省财政收入和支出均有较快增长,预算执行情况比年初预料的要好一些。当前,财政收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企业欠税严重,消费税、增值税入库进度缓慢。前9个月全省“两税”收入完成68.46亿元,仅占中央分配我省“两税”收入任务110.4亿元的62%,比计划进度慢13个百分点,短收14.3亿元。同时,企业欠交税利高达1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这一问题如不迅速解决,将妨碍全省财政预算的执行,影响中央对我省的税收返还,加大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为确保完成今年全省预算收入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紧急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4〕89号)精神,把清理企业欠税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务求取得实效。
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抓紧清理欠税、确保完成“两税”增长目标的重要意义。要树立全局观念和依法治税的观念,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清理企业欠税和确保完成消费税、增值税增长目标的具体措施。各级财政、税务、企业主管部门和银行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从维护全局利益出发,密切配合,采用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对欠税进行认真的清理,保证完成增收任务。省对市地核定的税收返还基数和增值税、消费税增长目标要确保完成。凡完不成返还基数的,要按短收数永久性扣减返还基数;完成基数但完不成增长目标的,将相应扣减市地当年的税收返还。为了抓好清欠和组织收入工作,近期省政府将派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各市地、各部门也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掌握情况,研究对策,对基层工作进行指导。
二、各级政府要组织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摸清企业拖欠税款的情况和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办法。
(一)对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缴纳,并按照税法规定,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进口环节欠税滞纳金仍按1‰征收);逾期仍未缴纳的,要由主管税务部门通知企业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强制扣缴。
(二)对因经营管理差、产品积压或外欠货款较多造成欠税的企业,各级财政、税务、企业主管部门和银行要积极帮助其限产促销,清理货款,盘活资金,补交税款。
(三)对产品有销路,经济效益好,但因补交税款后流动资金紧张的企业,银行要调整信贷结构,优先给予流动资金贷款。
三、整顿商品交易秩序,严格结算纪律。目前商品交易秩序和结算纪律比较混乱,不少企业不履行经济合同,任意拖欠货款,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整顿。各级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要克服地方和行业保护主义,督促企业按期交付货款。对违反购销合同拒不付款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仲裁并对无理拒付货款的企业处以罚款和滞纳金。各级专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三不准”结算纪律和“税、贷、货、利”的扣款顺序,对欠税企业收回的货款,首先要足额扣缴税款,同时,要防止压票、压证和拒收税票的情况发生。各级银行和银行经收处收到企业上缴款项,要于当日划转到国库支库,支库、中心支库和分库要在收纳预算收入的当日办理库款报解,不得以任何理由延压、占用或拒收税款。
四、突出抓好重点欠税行业和重点欠税企业的问题。我省今年欠税较多的主要是烟草、酿酒、机械、煤炭等行业,所欠的税种主要是消费税、增值税和所得税等。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要按两套税务机构税收征管范围,分别抓好各自的清理欠税工作。属于欠交中央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属于欠交地方税的,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凡地方税与中央税入库资金发生冲突的,要优先保证中央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对欠税大户和重点税源户的清欠工作要实行清欠目标责任制,分别落实到人,实行清欠目标管理,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按照国办发〔1994〕89号文件精神,对省级税务部门确定的欠税大户和重点税源户(名单附后),要在当地税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过渡帐户”,企业收回的货款必须直接汇入“税款过渡帐户”,税务部门根据企业欠税情况核定清缴欠税比例,直接缴入国库经收处,余额转入企业往来帐户。税务部门和银行对“税款过渡帐户”最少每三天清理结算一次。“税款过渡帐户”存款的利息归企业所有,其他部门不得侵占。对既有财政拨补或退税,又有欠税的企业和部门,可采取转帐方式抵补欠税。各海关要加强对进出境货物的检查,强化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管。严格禁止擅自减免税;对欠交的税款,要本着应收尽收的原则抓紧进行清理。
五、大力加强对地方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保证地方各税收入任务的完成。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地方税征管力度不够,存在着税款流失现象。各级地方税务局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本着有利于组织财政收入,有利于强化征管,有利于调动税务干部组织收入积极性的原则,加强对地方各项税收收入的征管工作,堵塞漏洞,该收的税要足额组织入库。要强化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所有企业都要依率计征所得税。根据省政府要求,对已改组为股份制的企业和实行税利分流的企业,统一执行33%的所得税;对近年来效益持续下降、甚至发生亏损的企业,应缴所得税低于原承包上缴(含原缴“两金”)的,也按所得税法执行;对省政府现场办公会议确定的原承包基数低于应缴所得税的,按33%的税率计征所得税,超过承包基数部分,由当地政府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在保证完成收入任务的前提下,用超收部分列支返还。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帮助和督促企业筹措资金,交纳税款。
六、建立清理欠税跟踪反馈制度。从11月份起,建立清理欠税旬、月报制度;各地财政、税务、企业主管部门要每旬向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报送企业欠交各项税款情况和清理收回的情况,每月底对清欠工作写出有数字、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专题材料,以便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组织好清理欠税工作。为了及时反映税收入库进度,从11月初起,各级人民银行国库要按旬向各级政府和上级国库电报税收入库进度。
七、强化税收管理,坚持依法征税。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开展1994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国发〔1994〕51号)的要求,把清理企业欠税作为今年财税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所有纳税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和纳税意识,依法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拖欠税款的单位都必须制定有效的补税计划和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补交税款。凡欠税企业,一律不准搞非生产性项目投资,一律不准购买豪华小轿车。要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各地都不得越权作出减免、缓征税收的决定。各级税务机构要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管法》,把清理欠税作为加强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措施,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征管工作。对那些屡催无效甚至抗税不交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行政及法律责任。凡今年大检查查出的应交税款,必须在年底前缴入国库。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
附件: 河南省欠税大户和重点税源户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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