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深化职工待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1993年4月27日宁政发〔1993〕106号)一九八六年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的四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企业劳动工资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各项劳动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去年四月我市制定颁发了《南京市地方国营大中型企业职工带资待业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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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
(1996年6月11日大政发〔1996〕53号)
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及时准确的结算费用,根据《大连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南京市关于深化职工待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
南京市关于深化职工待业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1993年4月27日宁政发〔1993〕106号)一九八六年国务院改革劳动制度的四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市企业劳动工资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各项劳动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去年四月我市制定颁发了《南京市地方国营大中型企业职工带资待业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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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抵押借款条例
天津市抵押借款条例(1993年4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27日公布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资金融通,加快资金流转,保障抵押借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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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
天津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1993年4月27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27日公布1993年4月27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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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证若干规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四号)《天津市公证若干规定》已由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1993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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