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1995年4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272018-01-14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第43号)
现发布《长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选举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2004修订)[失效]
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1995年4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27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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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2004修订)
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1995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华侨捐赠,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39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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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4修订)
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7年11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和环境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09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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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的..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抚顺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抚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04年7月29日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抚顺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抚顺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抚顺市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由于下列原因,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需要变更的,到原发证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更换权属凭证
163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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