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令第58号发布,2001年11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762017-05-14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川府发[1996]66号)
最近,国务院下发了《批转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96]10号,以下简称《通知》),这对我国期货市场的健康、规范运行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切实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对促进我省期货市场试点进一步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与国务院《通知》一并贯彻执行。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01修正)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10月27日建设部令第58号发布,2001年11月20日根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7620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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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8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1年11月2日建设部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520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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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2001年11月20日国税发〔20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切行政机关都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的指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就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提出意见如下:一、切实提高对执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党的十五大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7320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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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2001年11月20日国税发〔2001〕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规范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2年1月1日起试行
1502017-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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